(2018年8月1日)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本院名稱是“8868体育”。
第二條 本院的性質是利用社會力量舉辦的、高等職業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並重的民辦高等職業學校💞,主要利用非國有資產🪆、自願舉辦🔉、從事非營利性健康管理職業教育等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🧏♂️。
第三條 本院的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🚣♀️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應政策,遵守社會道德🦞、風尚🙎🏽♂️,立足海南、面向全國、走向世界,充分發揮民辦高校機製靈活的優勢🦌,積極探索民辦高校的辦學新思路,堅持以就業為導向,全面推行素質教育,著力打造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務高素質技術技能型職業人才培養基地🤚🧍♂️,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務業中高級技師的培訓考核認證基地,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務中職師資的培訓基地,健康服務業和其他現代服務業發展先進理念、最新業態、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的引進、消化💃🏻、吸收和推廣中心🧝🏽♀️🧌,為海南大力發展醫療健康產業和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做出應有貢獻👨🏻🎤。
本院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🛍,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,開展黨的活動,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👷♀️。
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政策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。
第四條 本院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海南省民政廳;本院的業務主管單位是海南省教育廳。
第五條 本院的住所地:利用過渡性校舍辦學期間的住所地為海南省澄邁縣金江鎮文化北路1號,郵編571900🦊。
第六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,若出現與法律、法規🛻、規章和政策不符的,以法律🦿、法規、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為準🕣。
第二章 舉辦者、開辦資金和業務範圍
第七條 本院的舉辦者是中國(海南)改革發展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。
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:
(一)解本院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;
(二)推薦理事和監事👨🏻🎨;
(三)有權查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院財務會計報告。
第八條 本院開辦資金7000萬元(染千萬圓整);出資者👩🏽🚒:中國(海南)改革發展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🖕🏽、微醫集團(浙江)有限公司👩🏿💼、珠海怡華通投資有限公司。
第九條 本院的業務範圍:
(一)高等職業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;
(二)健康科研;
(三)健康管理與健康服務中職高職學生實訓。
第三章 組織管理製度
第十條 本院設理事會,理事會是本院的決策機構👨🏼⚖️,暫由舉辦者(包括出資者)推舉的7理事組成,招生開辦後增加高職教育屆的知名人士和教職員工代表(由全體教職工推舉);每屆理事會任期三年,任期屆滿👌🏻,連選可以連任。
第十一條 理事會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
(一)修改章程;
(二)根據國家教育方針🍰、政策🛌🏻,決定8868總體發展規劃、年度工作計劃👨🏽🔬、教學科研發展規劃等業務活動計劃🦞;
(三)決定本院財務預算🪦、決算方案;批準重大開支項目對8868大額經費的使用;
(四)決定本院增加開辦資金的方案🙅🏿♂️;
(五)決定本院的分立、合並或終止;
(六)聘任🛠、解聘本院院長、執行院長、副院長,根據院長提名,批準院長助理🚶🏻♂️、二級行政管理和教學部門、財務部門負責人的聘任🌟;
(七)罷免、增補理事💳;
(八)決定本院內部機構的設置等;
(九)審議院長工作報告🏄🏻♂️,對本院重大工作提出要求;
(十)決定其它必須由理事會作出決定的重要事項。
第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👳🏽♂️。有以下情形之一,應當召開理事會會議:
(一)理事長認為必要時👩🚒;
(二)1/3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🚴🏿♂️。
第十三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🥝,副理事長1名。理事長由舉辦者推薦🚣🏼、副理事長由其他出資者推薦🐐,由全體理事選舉產生或罷免🧑🏻⚖️,理事長和副理事長的選舉或罷免決議須由超過半數以上理事同意。
第十四條 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💉,理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⏩,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。
第十五條 召開理事會會議,應於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時間👨🏻🦼➡️🖥、地點、內容等一並通知全體理事。理事因故不能出席,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發表意見並參加表決,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範圍🙆♀️。
第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應由1/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。理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製🧜🏻♀️。理事會作出決議,必須經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通過。
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,須經全體理事的2/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:
(一)8868章程的修改👨🏻🎓;
(二)8868的分立、合並或終止;
(三)8868增加開辦資金的方案🕺🏽;
(四)8868中長期發展目標和戰略。
第十七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。形成決議的🧑🤝🧑,應在當場製作會議紀要🤸🏿♂️,並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、簽名👨🏻🦽➡️。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👨🏽🎓、法規或章程規定,致使本院遭受損失的,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🗑。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🤹🏿♂️,該理事可免除責任。
理事會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🚰。
第十八條 理事長行使以下職權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🧏♂️;
(二)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;
(三)法律、法規和本院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👘。
第十九條 本院院長對理事會負責,行使下列職權
(一)主持本院的日常工作,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🧙🏻;
(二)組織實施本院年度教育、教學、科研等業務活動計劃👩🦼;
(三)擬訂本院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;
(四)擬訂8868內部管理製度💂🏻♂️;
(五)提請聘任或解聘本院副職和財務負責人😩;
(六)聘任或解聘內設機構負責人。
本院監事🍇、院長、執行院長和總會計師列席理事會會議。
第二十條 本院暫不設立監事會,暫設監事1名🩷。
監事任期為三年,任期屆滿,連選可以連任。
第二十一條 監事在舉辦者、本院教職工或業務主管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👰🏻。本院教職工代表擔任監事🧘🏿♂️,應由本院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👩🏿🎤。
本院理事🌒、院長及財務負責人,不得兼任監事💪。
第二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檢查本院財務;
(二)對本院理事和院領導班子成員違反法律、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;
(三)當本院理事和院領導班子成員的行為損害本院利益時,要求其予以糾正。
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。
第二十三條 本院在校學生規模達到 2000人後,即成立8868監事會,屆時監事會實行1人1票製👣🤛🏿。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,方為有效。
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
第二十四條 本院的法定代表人為本院理事會副理事長廖傑遠。
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擔任本院法定代表人:
(一)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👮🏿;
(二)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製措施的🎇🤾🏿;
(三)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
(四)因犯罪被判處刑罰,執行期滿未逾3年👏,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😵,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;
(五)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,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🕥;
(六)非中國內地居民的;
(七)法律、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。
第五章 資產管理、使用原則及勞動用工製度
第二十六條 本院經費來源:
(一)開辦資金;
(二)政府資助;
(三)在業務範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;
(四)利息;
(五)捐贈;
(六)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七條 本院不同來源的收入都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👥。盈余不得分紅。
第二十八條 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製度,依法進行會計核算,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製度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
接受稅務、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。
第二十九條 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😦,會計不得兼出納🙎🏼。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時,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。
第三十條 本院領導班子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。
第三十一條 本院按照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》的規定,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🤾🏻。
第三十二條 本院勞動用工💐、社會保險製度按國家法律🧙🏻、法規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
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改🙇♂️,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👨🏻🦯➡️,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,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,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🧏🏽♀️。
本院章程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🧛🏽♀️。
第七章 終止和終止後資產處理
第三十四條 本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終止
(一)完成8868章程宗旨;
(二)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🔎;
(三)發生分立🏄🏻♀️、合並✩;
(四)本院理事會決定解散;
(五)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🩳。
第三十五條 本院終止,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,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👨🏻🔧。
第三十六條 本院辦理註銷登記前🔒,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、登記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🦹🏼,清理債權債務,處理剩余財產,完成清算工作🦖。
清算後的剩余財產🧏♂️,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𓀗。清算期間,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🧎🏻♀️。
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🧘🏻,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。
第三十七條 本院自登記管理機關發出註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,即為終止⏳。
第八章 附則
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經2017年10月27日理事會表決通過👨🏻。
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理事會。
第四十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。